这个问题有两点错误:
第一,王婆撮合的不是美好姻缘,而是在拉皮条,破坏别人的婚姻,是有罪的。
第二,王婆没有被斩,而是被判处剐刑。
这两点也恰恰说明王婆是有罪的,她是罪有应得的。
要是王婆把贵夫人介绍撮合给隔壁老王 别说官府了 就是你也会斩了她吧
操心劳力撮合美好姻缘?题主是故意这么问,还是真无知?但凡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,更何况题主还是一个老师。王婆这个角色,放在现代就是“拉皮条”的。根据
《刑法》
第三百五十九条 【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;引诱幼女卖淫罪】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操心劳力,一切为了利益许久不曾看过水浒,有些细节不太详细,各位老师将就看吧。话说那日,西门庆偶然被竹竿砸中。一抬头却发现美人金莲,春心那个荡漾啊!于是找到著名“皮条王”王婆。使了些银子,让王婆牵线搭桥。王婆利用自己的地方,促成西门庆与潘金莲之美事。并以宣扬为借口,要挟潘金莲。促使西门庆长期占有潘金莲!
纵观整部水浒,当时的宋朝法律,对于“拉皮条”并无法律约束,也就是道德的问题。那么为何官府要斩了她呢?
事件 ,结果西门庆与潘金莲苟且之事,被武大郎好友郓哥发现。郓哥告知武大郎,武大郎回家撞见潘金莲的奸情,被西门庆一脚踹成重伤,卧病不起。西门庆告知王婆,王婆出主意,杀了武大郎,西门庆就能永远得到潘金莲。西门庆又使银子,王婆教唆潘金莲毒杀了武大郎。
武大郎死后,武松回来,见哥哥已故,痛苦不已。郓哥告知武松,武松先是报官。奈何西门庆家大业大,又有关系。武松见官袒护,只得自己查来龙去脉。待查清事实,先杀西门庆,后请来街坊四邻作证,斩杀了潘金莲,把王婆送官。王婆的判词这样写到
王婆生情造意,哄诱通奸,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。又令本妇赶逐武松,不容祭祀亲兄,以致杀伤人命,唆令男女故失人伦。拟合凌迟处死。
根据现代刑法 第二十九条
教唆他人犯罪的,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。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,应当从重处罚。
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,对于教唆犯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第二百三十二条
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从王婆的判词来看,与现代法律对比。可见古代对法律的认识,依法治国是国之根本!
个人观点其实蛮同情潘金莲的,从很多细节能看出来。潘金莲嫁给武大郎,不论是生理还是物质上,都没有真正满足过。这样的女人她不可怜吗?放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,可能早就离婚吃散伙饭咯!
在古装影视剧中,常能看到这样的情节:好人被冤枉,判了个死刑,但是由于需要秋后问斩,所以判刑后,好人只是关在牢中,不会立刻就杀。当然了,也有可能时候一到,皇帝特赦或者冤情查明,好人得以出狱。
是的,古代犯人即便犯了死罪,应该被杀头或者凌迟,但也不会立刻就施行。基本上,都是要等到秋后,午时三刻才能行刑。
这是为什么呢?为何一定要等到秋后呢?
因为秋季,大多数植物都会是衰落,古人因此称秋季为肃杀时节。只有这个时候,才能“申严百刑”,以示“顺天行诛”。 另外,儒家思想也认为,王者杀生时,应该顺应时令节气,所以对犯人执行死刑时,一般都是在霜降以后到冬至以前,这时候才是“天地始肃”,杀气来到,行刑最合适。
当然, 历史 上,秦代是一年四季都可以执行死刑的。其他朝代,如果不是钦犯等特殊犯人,也不是战乱时期等特殊时期,通常都是秋后执行死刑。
但是,水浒传里,王婆被判死刑后,不是等到秋后,直接就被活剐了。
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,四道长钉,三条绑索,东平府尹判了一个“剐”字,拥出长街……两把尖刀举,一朵纸花摇,带去东平府市心里,吃了一剐。——《水浒传》
您瞧,东平府刚判下剐刑,王婆直接就被推到街里被凌迟了。王婆不是特殊犯人,当时也不是特殊时期,为什么王婆的死刑,没有等到秋后执行呢?
一些人认为,这是因为施耐庵不懂当时的律法,所以写错了,同样的错误还有地理方面等等。
不过,我个人不这么认为。
其一,死刑在古代是大事,且多是在闹市执行,也会让百姓围观。可以说,即便是普通百姓,也会知道犯人被判死刑要在秋后处斩。
施耐庵是文化人,虽然逝世于明朝初年,但主要生活在元朝,他学问不浅,不会不清楚死刑的执行时间。换句话说,即便施耐庵没亲自看过,也应该听过,毕竟这也是老百姓常见的,愿意说的事情。
施耐庵是南方人,北方地理或许不懂,宋人饮食、服饰、说话等或许不能尽懂,但死刑时间却不分南北,不分朝代和地域。
其二,元杂剧中也不止一次提到过“秋后处决”。水浒中有不少故事承袭了元代的水浒杂剧,施耐庵对杂剧不会不了解。
基于这些,施耐庵也应该知道秋后问斩之事。
既然知道,为何施耐庵还写王婆刚被判刑后,就被执行死刑了呢?这或许是作者故意为之。
这么写,可以体现东平府尹对武松的照顾。武松之所以没杀王婆,其实也有留下她作为证人,以及想看着王婆处死刑。水浒原文也的确提到了这一点,即“武松带上行枷,看剐了王婆”。
这种违背常识的改变,主要就是表现人物和情节,水浒中不止一例。
比如宋江和戴宗被蔡九知府判了死刑,也是没多久(五天之后)就开始执行,这还是那位善良的孔目以中元节等为理由,拖延了几天。否则,按黄文炳和蔡九知府的意思,第二天就可以杀了宋江和戴宗。
还有秦明妻子,也是直接被慕容知府杀了,知府都没做调查,更没说秋后问斩。
这些例子,都是证明。
综上可知:王婆之所以刚被判刑就当街活剐,主要在于作者要表达出,东平府府尹对王婆这种恶人的恨,对武松的理解。只有这样,才能让武松亲眼看到王婆被杀。
至于提问者判王婆“无罪”,我只有无语了!
《水浒传》是四大著名小说之一,但绝大多数人是比较熟悉的,通过刊物和电视剧、电影的传播,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展现于人们的脑海之中。
人物王婆,通过在书中的描写,我们可以理解成现在电视剧里的老鸨,或说是媒婆。她虽然是以开茶馆为生,但借此便利条件,也可以得到不少好处,所以她比较贪财。能想像到她年轻时候的为人处世。我们现在说老人变坏了和坏人变老了,其实就是包含了这类人,心怀不轨,心怀鬼胎,挑三霍四,张家长李家短,唯恐别人家庭过的比自己好,喜欢看邻居笑话等等,就是属于那种长舌妇。茶馆嘛,一直以来就是那些有钱人喝茶闲聊的地方,绝对会生出许多故事。
对于王婆这类人物,大家应该是都喜欢。这类人物直接是见钱眼开、可以造谣生事的,只要你给她好处,她可以想尽一切办法为你服务。
原著道: 大牢里取出王婆,当厅听命。读了朝廷明降。写了犯由牌,画了伏状。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,四道长钉,三条绑索,上坐,下抬;破鼓响,碎锣鸣;犯由前引,混棍後催。两把尖刀举,一朵纸花摇;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。说白了实际上就是被剐了。像这种损人利己的人,究其原因,她就是罪魁祸首,以作者对王婆的罪行描述,千刀万剐也不为过。以至于李明启老师因为演绎的太逼真形象,很长时间在大街上还遭到许多人指指点点的...
其实,现实中难道没有类似的王婆、李婆、张婆吗?实际上还有不少,唉,世间百态,啥事都有,人生须谨慎!
哪来的美好姻缘,哪来的美好姻缘